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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梁愛詩:中國徵信社國安法不適於引入香港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轄下的高雄徵信協會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明確指出,中國正在修訂的《國家安全法》與香港《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兩回事,不可因為《基本法》廿三條仍沒有在本地立法便可以隨便引入香港,相關內容不適用。

本身亦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若最後證明香港不能自行立法,例如立法會否決相關的本地國安草案,屆時可考慮其他方法保障中國的國家安全問題。
 
香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提出構思,指香港未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前,讓中國的《國家安全法》適用於香港。他的建議引來政界及法律界別很大迴響。
 
據BBC中文網向親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吳秋北的意見也不盡是個人建議,很大程度是反映了北京高層對香港近期事務的憂慮,不過有關建議不適用香港現況。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內容寫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高雄徵信 婚前徵信 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反佔中
北京高層對香港近期事務感憂慮。

梁愛詩指出,《基本法》廿三條的要求立法的內容較貼近中國刑法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理方法。現時新版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仍在討論中,在未知詳情內容引入香港,這是不合適的。
曾出任香港律政司長的梁愛詩明確指出,正在進行修訂的新《國安法》不可以簡單地按香港《基本法》第18條引入附件三。除非因戰爭狀態或特區內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害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才會發佈命令將有關法律在港實施,但也不一定是《國安法》。
去年11月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時,已經廢除《國家安全法》,新的《國家安全法》正在立法階段。

立法再引關注

2003年,香港曾經發生逾50萬市民參加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抗議行動,香港政府面對龐大的壓力暫停立法。時隔12年,基於香港發生大規模的「佔中 」運動,有關廿三條的本地立法問題再次引起關注。
BBC中文網向親北京的政界人士了解,人大代表吳秋北的意見也不盡是個人建議,由於香港去年發生前所未有的佔中運動,不少來自北京的聲音認為香港存在的反共勢力,他們普遍認為有團體及組織利用香港意圖推翻中央政權,認為「佔中」的底牌等於「港獨」,因此香港有必要盡快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讓香港有法可依進行處理。
據了解,吳秋北的意見只處於初步階段,仍未有具體內容,也沒有跟其他港區人大代表收集意見。BBC中文網曾接觸吳秋北,不過他未有回復解釋建議。

北京學者意見

就香港遲遲沒有就《基本法》廿三條進行立法,去年已有北京的學者提出過相關討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學者饒戈平於去年4月時曾經提出,香港遲遲不能將《基本法》廿三條立法開展的情況下,或可採用其他方式來推進。
去年香港曾經發生有人闖入駐港的軍營以及有言論驅趕中國遊客離開香港等事件。饒戈平在《紫荊》雜誌上發表意見,指《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有必要,問題是什麼時候立法和怎樣立法。
饒戈平指,如果香港立法的政治環境不理想,不排除用其他方式,例如特區政府可以把過往一些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匯總起來,在這基礎上增加新內容,形成一個類似廿三條的法律。
佔領
陳弘毅指出,容許香港自行立法處理國安問題,體現香港自由和人權狀況。

北京方面一直希望香港可以盡快就廿三條進行立法,令香港「有法可依」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可惜似乎遲遲未到時機。現任特首梁振英日前稱,香港目前沒有計劃就廿三條進行立法。
他認為,如果香港政府做不到,遲遲不能開展立法,為了不使中國的國家權益受損,可以暫時把中國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或者由中央制定暫時適應香港的安全法,直到香港能依廿三條立法為止。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向BBC中文網表示,理解北京當局對香港局勢的擔憂,但仍要需尊重基本法及香港本身的立法程序,看不到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任何威脅,目前不是就廿三條進行立法的適當時候。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周三指出,香港《基本法》制定時,容許香港自行立法處理國安問題,是考慮香港可以有一套較寬鬆的國安法律,高雄徵信公會體現香港的自由和人權狀況。
陳弘毅稱,第廿三條已說明應由香港自行立法處理,若最後證明不能自行立法,例如立法會否決相關的本地國安草案,屆時才考慮以其他方法保障國家安全;目前並無相關情況出現的話,不存在香港特區推行內地《國安法》的條件。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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